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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欢喜冤家(2 / 2)

  方菊脸色不太好看,想要去找衣服给她披上,却见身后一阵风刮过,秦旭已经脱了外套给披上了。

  “跑那么快作甚?还好这会天色刚黑,没什么人瞧见。”秦旭蹙着眉道。

  这个女人知不知道什么是湿身?若是被人看去了,多吃亏。

  他是不会承认某些人看着瘦瘦的,身材却十分完美。

  乔喜儿愣了愣,这衣服上飘散着他的阳刚之气,让她脸色更加爆红。

  关他什么事,真是多管闲事,她会这么狼狈,还不是拜他所赐,他倒装上好人了。

  乔喜儿哼了一声,赶紧进屋,将湿哒哒的衣服换下。

  “怎么了这是,气氛怪怪的?”乔莲儿可谓是一路嗅着饭菜香味过来的,她知道这个点要开饭了,赶紧过来蹭饭。

  见秦旭这般失神的样子,感觉有猫腻。

  “咳咳咳……”方菊眼睛眯了眯,笑得牙不见眼。

  她将乔莲儿拉到了一边,附在她耳边嘀嘀咕咕一阵。

  母女俩也不知道说什么悄悄话,那脸上的神色写满意味深长。

  秦旭被打量的浑身不自在,赶紧找了个位置坐下,尴尬的等开饭。

  乔莲儿却跟偷了油的老鼠凑过来,笑嘻嘻道:“秦旭,你多跟喜儿相处,就会知道她是个很好的姑娘。她虽然脾气大,但心地好。虽然跟人闹事,但都是对方挑衅在先。”

  秦旭点点头,好像是这样,这个乔喜儿是没有之前那么讨厌,对她的感觉藏着说不清道不明。

  方菊拿着碗筷出来,见饭桌人还没来齐,又难免想开唰几句:“秦旭,这天气热了,你尽量少去山上。喜儿做香囊挺忙的,你有空多帮帮她。你们是夫妻,不管是谁挣钱,那都是一家子的钱。”

  秦旭抿唇,难得没反驳,话是这么说没错,但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女人比下去,心里挺不是滋味。

  之前他觉得自己会打猎,是家里的顶梁柱,是个收割银两袋,现在看乔喜儿显然比他更会挣钱。

  光凭那份医术,价值万金,更别提这衍生出来的香囊,不过是小菜一碟。

  镇上的机遇比较多,他也得去碰碰运气,看看有什么挣快钱的途径。

  这一百两银子得尽快筹到,好跟乔喜儿分道扬镳,他怕时间一长,会产生什么变故。

  “岳母还请放心,帮忙是一定的,我觉得姑娘家还是少抛头露面的好……”

  秦旭话还没有说完,就听见冷哼一声,有香风阵阵袭来:“迂腐,看不起女人吗?还是怕我的收入压过你?”乔喜儿语气轻飘飘。

  秦旭拧眉辩解:“自然不是这个意思。”

  “那你什么意思?我娘说得对,不管钱是谁挣得都行,我们之前的约定依旧作数。”她若是尽快能挣到一大笔钱,立马就放了秦旭,省得这男人成日在她跟前晃悠,看了碍眼。

  看的出来,他也想尽快离开,那就如他所愿。

  秦旭像是被刺激到了,神色一下就沉了下来,语气冰冷:“女人家就该有贤惠的样,挣钱是男人的事。”

  “大男人主义。”乔喜儿轻嗤一声。

  方菊跟乔莲儿互相对望了下,再看这夫妻俩的相处,表面上看起来谁也看谁不顺眼,实际上还真是对欢喜冤家啊。